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将转设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转设风险评估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和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1〕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转设所涉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公众意见与建议征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转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概况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目前举办者为长江大学、荆州城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在湖北省教育厅和荆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正在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
转设工作系学院重大事项,涉及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学生、家长、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转设所涉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事项实施可能在社会经济、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招生就业、管理机制、师生安置、运行机制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的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四、公众意见反馈时间及意见征询方式
公告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来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评估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公众对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3日),通过以下方式向评价单位反馈。
联系人:陈洪顺
联系方式:17683711657,邮箱地址:401760209@qq.com
评估单位:湖北国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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