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启动

 作者: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6/5/26 14:50:48 字体大小:

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6〕5号)和《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湘科发〔2026〕13号)有关要求,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将对执行期满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4年立项执行期满(2026年10月1日前到期)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往年延期到2026年10月1日前到期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对照其中的研究任务、绩效指标和经费预算等内容,采用书面评价、会议评价和现场评价三种组织方式:

(一)书面评价。对专项经费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事务中心组织专家在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以下简称“科技云平台”)审阅项目验收材料开展评议,原则上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会议评价。对专项经费50万元(含)-100万元(含)的项目,由事务中心组织专家组采取集中会议形式,通过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审阅验收材料和质询等开展评议。

(三)现场评价。对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上(不含)的项目,由事务中心组织专家组进驻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审阅验收材料、质询和现场考察等开展评议。

“会议评价”和“现场评价”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要求和实施过程中经审核批准的调整内容为依据,评价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

(1)任务书约定的任务完成情况;

(2)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获得、保护和管理情况;

(3)成果推广和产业化情况;

(4)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情况;

(5)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课题协同配合情况;

(6)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经费执行情况。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模板见附件)。

四、验收安排

项目验收采取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的方式开展,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对标对表的原则,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全面评估项目实施成效。具体流程如下:

1. 线上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科技云平台(http://hnkjy.kjt.hunan.gov.cn)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2023年及以前项目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交),报送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仍未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的,视为项目逾期。项目逾期依据项目管理、科研诚信管理等相关规定处理。

2.形式审查。事务中心将对线上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审查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审查要求的退回整改并反馈具体意见,退回整改项目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善提交,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纳入本批次验收。

3.组织验收。事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主要依据项目任务书,必要时可对照申报书和申报指南,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验收结果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二类。验收结论为“通过”的分为“合格”“优秀”等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记作“不合格”等次。

六、有关要求

1.事务中心将在近期举办项目验收培训视频会议,辅导各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材料编制和提交工作,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准备相关验收材料,并按时间节点及时提交,各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督促,切实保障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191号)规定,验收工作全程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对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或不配合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管理。

七、联系方式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0731-88988599

省科技事务中心:0731-88988318、88988973、88988056

技术支持(数智中心):0731-84586921、84586761

湖南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

2026年5月25日

信源地址:/html/shownews.aspx          
分享1
版权声明
?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